返回

第五十七章 老胜 恶魔的剧本

首页
关灯
护眼
隐藏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拾荒老人,没有姓也没有名字,但是,人都总得有个称呼不是。

18岁前,大家叫他胜仔(反正是随便起的名字)

45岁前,大家叫他阿胜

60岁前,大家叫他胜叔

现在......他的名字是老胜......

老胜今年已经68岁了,出生在e区,长大在e区。

从懂事开始,就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更遑论自己的爸爸了。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个应该是至亲的人,在e区的这片土地上,知道自己爸妈的人,才是怪胎呢吧......

十六岁的时候,他也曾有过雄心壮志,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我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当时他是这么跟自己的伙伴们说的。

在k市两年多的闯荡中,他走南闯北的走遍了各个区域,尝试过了各式各样的职业(当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打工更加合适),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们,终于找到了自己干了这一辈子的职业——拾荒。

工人——枯燥,乏味,还得每天看着自己的工头儿受气以后欺压下面更底层的人们。

服务员——赔笑脸是可以的,但是看见那些财大气粗的主顾,耀武扬威的样子,他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自在。

售货员——他妈的老子连算数都学不好,还是算了吧。

......

当然,当他发现自己真正能做的事情,就是拾荒的时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回到e区扎根,骄傲的做起了这个一做就是一辈子的职业。

那一年,他三十二岁。

拾荒有什么不好,简直世界上就没有比拾荒更好的职业了吧!!!

开工完工,时间都是自己定,哪怕是不想干了,就自己给自己停业一天。

能够看到无数的人,无数的事,简直可以说是阅人无数啊。

最重要的是,自由,无以伦比的自由。

“我看过各式各样的星星,各式各样的月亮,我不相信,有人见过比我还多的奇闻异事!”

这句话,老胜从还是阿胜的时候,就常常跟人这么说。

有句古话不知道他听没听过

“乞丐当三年,不想当皇帝”

但是对于老胜来说,拾荒,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件事。

哪怕是见识过这么多的人以后,老胜仍然对所谓的“撞头仔”,有着不一样的好奇心。

撞头仔,是在半年多前,老胜的一次拾荒过程中遇见的一个奇怪的年轻人。

当时这个年轻人,衣衫褴褛,坐在路边向自己借用打火机,那是两个人第一次的见面。

以老胜毒辣的眼光看来,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一般的白领或者失业了的职工,从他虽然皱皱巴巴却明显是一线品牌的衬衫、皮带、皮鞋、手表就能看得出来。

这个年轻人长了一副聪明能干的模样,消瘦却分外干净的气息,让老胜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最让老胜记忆犹新的,就是那一双本该明亮却暗淡无光的眼睛,好像是两口深井,不知道埋藏了多少的秘密。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

您#所#看#到#的#内#容#中#间#有#缺失,退出#阅#读#模#式#继#续#阅#读#全文,或者#请#使#用#其#它#浏#览#器.


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恶魔的剧本》,牢记网址:m.xs63.club

上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