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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诗云 我就一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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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似白驹过隙,一转眼过去了三天。

这三天时间里,高健仍没有对女人说过一句话,他倒是和那条叫做美七的短毛吉娃娃混的佷熟。自从第二天自己可以一瘸一拐的下床走路后,他便不再满足小狗每天的施舍,主动出击,天天撵着人家满屋子乱跑。

每当这个时候,女人都会安静的坐在沙发上,露出自末世以来很少见到的笑容。

“美七,你跑慢点,他伤还没好呢。”

对于自家主人胳膊肘向外拐的行为,美七一眨自己水汪汪的大眼睛,满脸委屈,跑的却是更快了。

这三天来,高健彻底打消了对女人的戒心,她只是一个善良的普通人。

每天早上她都会叫自己起床,喂自己碾碎的饼干糊糊。说实话,对丧尸来说,那玩意吃着如同爵蜡。但高健实在不忍心拒绝对方的好意,只能想着等以后身体恢复了,好好报答对方。

“到时候咱饼干弄两盒,吃一盒,扔一盒;矿泉水我给你搬一件,不喝,就用来浇花;你走到街上哪个丧尸敢欺负你,等着,我马上就去欺负它,保证欺负到你满意为止。”

偷偷看了一眼端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她叫杨诗云,一个诗情画意的名字。

晚上睡觉前,她总喜欢和高健闲聊,虽然高健从不会回答,但她好像知道对方一直在认真的倾听。

她今年26岁了,眼睛并非先天疾病,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出了车祸,视神经受损导致失明。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看一眼世界,哪怕是一眼,我就满足了。”这是她最大的愿望,可惜,她最爱的人和她记忆中的世界都已不存在了。

虽然那一刻他很想安慰诗云,但是,他不能说话。

也许,此时安静的扮演一个沉默者才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我是丧尸,我只是一个丧尸。”

这几天高健身体恢复的特别快,已经可以下床走路,**实力大概能有以前的三成。恢复情况这么好,还是托了那条叫做美七的短毛吉娃娃的福。

正所谓狐朋狗友,小家伙和高健玩熟了以后,每天出去狩猎带回来的血色晶核数量翻了一倍,而其中一大部分都被高健连哄带骗的吞进了自己肚子。

“这不是要脸不要脸的问题,这是为了生存,嗯,就是这样的……”

有了血色晶核,**恢复要比以前快得多,再过段时间他就可以自己外出猎杀了。

值得一提的是,有了这次破而后立的过程,身心处在这样平和的环境里,高健的脑力又有了新的突破。数值达到了十六,质地更加精纯。他有感觉,当脑力值达到二十以后,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到了傍晚,美七又跑出去狩猎,屋子里只剩下高健和诗云。

每当这个时候,高健都会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他怕自己多余的动作会让对方误解。

而诗云也会安静的发呆不和高健说一句话,因为这屋子里只有他们。

天色已经漆黑,美七却还没有回来,诗云在屋里走来走去,不时会踢到一旁的纸箱,担心、焦急,她的心很乱。

可能是动静有些大,声音在静谧充满杀机的夜色里传出很远。

外面的楼道里隐约能听见蹒跚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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