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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轰动 重生之大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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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李飞阳收到了王不知发过来的图书样本,线装本,红黑两色的书面,没有什么插画,就只是红与黑两种颜色,封面“红高粱”三个字,李飞阳并没有请别人代写,而是自己以行写而成,交给了王不知。

作家自己出书,而且还自己提名,在整个文学圈子里,还是第一次。

一般的作家,如果出书,要么是以印刷体作为书名的形式,要么就请书法名家题名,作为衬托或者说是宣传。

李飞阳则不然,他就是自己写书名,王不知给他推荐的几个书法大家,他统统不要。

对于大汉现在的什么文学界的书法家,李飞阳从心眼里看不起。写的字故作高深,东扯西拉,完全不成个样子,偏偏有好事之徒,鼓吹什么此人的书法已经到了炉火纯青,高深莫测的境界,令人可笑可悲。

就像前世,郭沫若的书法被国人奉为精品,但在行家眼里,狗屁都不是,康生就说过“我用脚丫子写的字,都比他写的好!”可见郭沫若在行家眼里的地位。

关键郭沫若此人,人品也不行,抛弃前妻,卑躬屈膝,不知羞耻为何物,被同时代的文人所不耻。

鲁迅当面讽刺过郭沫若:“我远看像条狗,近看像条狗,仔细一看,原来是郭沫若先生!”

如今,大汉的几个所谓文学界的书法名家,也是被吹捧而出,恰如前世的郭沫若先生。这些人犹自洋洋自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郭沫若好歹也算是才子加**,还有那么几分才气,如今大汉这些所谓名家,既无才气,也无骨气,甚至连御用文人都算不上,偏偏自高自大,目中无人,所思所行,令人作呕。

王不知在书里面作了序,谈论了对《红高粱》这本书阅读后的感受: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要出版发行,都会有一篇序文。

现在,这部书,是我厚着脸皮,死缠烂打的非得要求给他作一篇序文的。

我认为,我能给这部书来作序文,是我的荣幸,是我的骄傲,也是我对未来文学界一颗新星冉冉升起的见证。

本来,飞阳同学是不想作什么序文的,他嫌麻烦。我给他推荐当世书法名家来给他的书题名,他不乐意,也是嫌麻烦。

最后为了省事,他自己写了书名,让我放在了书的封面上,他的字很好,确实用不着求人题名。

我甚至觉得,这部书的序言,也应该是飞阳来写才更为切题。但是,这个作序机会因为我的私心,被我要了过来。

那么,就说说这部书吧。

这是一部让我热血沸腾的书,在平静的文学之湖里,这部书就好像一块大石,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打破了如今文学界的平静。

他描写的不再是战争本身,不再是苦难的**他的角度已经不局限这些地方了。书里面对人性的呼唤,对暴力的直观描写,粗暴而惊心,直现了那种极度血腥的场景,由此在剧情里面产生的巨大的矛盾冲突,在读者心里也产生了极大的震感性。

如今大多数作家的写作方式,基本上都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下笔详尽而用词文雅。生怕与粗俗沾上边,唯恐自己的文字里面沾染上一个“土”字。似乎只有文字的文雅,才能衬托出作者本人的修养一般。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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