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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内廷(修改) 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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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成功时代由于戎马匆匆因此并没有建立一整套的内侍制度,而到了朱锦时代虽然设立了侍卫制度,但安平城内既有銮仪卫的亲随,又有郑克臧、郑克爽名下的护卫,更有数百名内侍和女官,再加上朱锦亲自掌握的内库及商船队,一切显得格外的纷杂无绪。正是鉴于这种杂乱的状态,郑克臧在剪除了冯锡范之后便决议彻底动个大手术,根据明廷内宫二十四衙门及清室内务府的体制对其做相应的调整。

二十四衙门是明代宦官体制,是宦官伺奉皇帝及其家族的机构,内设十二监,四司,八局。这十二监是司礼监,御马监,内官监,司设监,御用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四司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八局是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

而内务府直属机构有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慎刑、庆丰等七司及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等三院分别主管皇室财务、库贮、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礼仪、皇庄租税、工程、刑罚、畜牧、御用马匹、制造与收储伞盖、鞍甲、刀枪弓矢等物、掌管各处苑囿的管理、修缮等事,此外内务府还有三织造处等30多个附属机构。

当然郑克臧这个时候不可能建立这么大的规模,因此他简单的将内廷分为了侍卫处、内侍处、女官处、经理处、内库房、内造局。

其中侍卫处主要承担对郑克臧、郑克爽、郑克举母子、董国太的警卫以及郑克臧的妻妾出行时的扈从;整个侍卫处共编制侍卫八十员,分侍卫、副侍卫及飞鱼服护卫、剑鱼服护卫四等,眼下侍卫一职由郑省英兼任,副侍卫虽然定员三人,但也只有孙有劳一人实任;侍卫处建立之后,銮仪卫就只承担安平城外堡防务及郑克臧出行时的外围护卫,不过侍卫处诸侍卫平日也不得擅入安平城内堡各院(苑),通常只是在银銮殿附近驻扎。

内侍处顾名思义是宦官组成的机构,不过鉴于明代宦官干政的苛烈,郑克臧只准备让他们承管安平内堡的清扫、各院(苑)勤务并管理内堡大门,至于明室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御马监这一文一武两大机构更是绝不允许出现;内侍处设有掌印一人,提举一人、监督一人、文书、文字若干,其下又设各殿、院(苑)管理一人、供奉若干,不过无论是地位最高的掌印、提举还是地位最低的供奉都不授品级,更不准以太监相称,以做警示。

女官处是管理安平城内女官、侍女的单位,其设置基本保持了唐代以来宫廷女官的制度,只是由于安平城太小,女官数量有限才没有过多的分化,譬如尚服、尚寝、尚功的职权就直接移交给了内库房,而尚宫、宫正的职权则转移到郑克臧妻妾的手中,如此一来女官处所剩下的也只有尚仪、尚食的权责;女官处设总典一人、协典一人,另外设女史若干人具体管理各院(苑),普通女侍则以原名相称——郑克臧原来是想套用西方女官制度召集重臣女眷充任女史以上女官,但中国的习俗不同,召重臣女眷入宫显然会造成令郑克臧和臣下皆不安的传闻,所以只能招良家女入宫——鉴于东宁男多女少的局面,郑克臧规定在安平城服务三至五年后若不能或不愿升任女史的则一概放其出宫嫁人。

经理处是负责经营郑克臧私人产业的,其中既有继承自朱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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