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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第六天 我在原始社会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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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没有了内脏、小鹿、鹿头,现在这只鹿大概有50斤的样子。她实在是不太能搬得动的。为了不再弄脏衣服,干脆脱掉牛仔裤和T恤,只穿着内衣——反正这儿也没有其他人。

站在溪水里,将鹿肉与骨头分离开来,不知道怎么抽出鹿筋,鹿肉切的也是乱七八糟,尽量切成条状,切下来一大堆,洗干净血,将鹿肉放在垃圾袋上面,铺在石块上晾晒。

切了一会儿鹿肉,又开始走来走去,用半成品的木桶和矿泉水瓶子打水,尽量冲掉石块堆上的鹿血。鹿血要趁着还没有干冲淡,不然很可能招来野狼什么的,似乎还有很多鸟也是吃肉的,比如食腐的秃鹫。鹿肉刮完了,鹿骨还得扔掉——等等,她似乎有一个金属容器的,针线盒是马口铁的,虽然就是一个浅浅的盒子,但似乎可以用来煮一点水?

可以用瑞士军刀上小钻头将马口铁盒子钻3个眼,然后用别针穿过去,这样就可以吊在火堆上,煮骨头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煮骨头里面的骨髓,骨髓可是高蛋白质呢!

她现在应该尽可能的吃的多一点,能吃的都不要浪费,但实在吃不完,也没办法,就比如这么多鹿肉她其实吃不完的,50斤的鹿肉算它20斤的骨头好了,30斤鹿肉她几天可吃不完,就是全都做成烤肉,也不一定能保证可以多保存几天。

就这么一会儿切切鹿肉,一会儿冲洗一下鹿血,时间一晃就到了中午。

中午自然就是烤鹿肉吃了。

没有盐的烤肉说实话也算不上美味,但她已经6天没吃肉,也就顾不上嫌弃,很快乐的吃着肉香四溢的烤肉——一边还要担心会不会有什么食肉动物出现。

可能这附近确实没有什么野狼,平安无事的吃完了午餐。

肚里有肉就是很容易使人满足,也比鱼肉和青果子更饱腹。

吃过鹿肉,休息了10分钟,找到两根长度合适的树枝,整理了一下树枝上的小树杈,卡在巨石缺口下,这样就是两个纯天然的木质衣架和置物架。她将牛仔裤和T恤挂在树枝上,又继续去切鹿肉。

鹿的前腿和后腿切下来非常费劲,顺着肌肉纹理和筋膜的走向,最难的是处理关节上的筋膜,她琢磨着,这有点像“庖丁解牛”,要顺着纹理,不能、也没条件瞎剁一气。

一共4条腿,都切下来,整只鹿也就被分解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涂莉莉又花了半个多小时,将切的乱七八糟的还剩了很多肉的鹿骨架扔到森林的西边去了。

走回来的路上,她想着,不过短短的6天,她就已经成了一个杀鹿、剥皮、切肉,还能扛着2、30斤重物走上几十分钟的猛人了,妈妈肯定想不到有一天连杀鸡都不敢的乖女儿现在居然要喝生血。

唉!这说明什么?说明环境造就人才啊!

她绕去花椒树那儿砍了一整根树杈,扛在肩上回了巨石。

*

切成条状的鹿肉可以晒成肉干,鹿肉脂肪很少,还可以用花椒和料酒腌制后熏烤、风干,但腌制腊肉、咸鱼都是在秋天才开始的,夏天天气太热,就算用盐和料酒腌制,也很容易腐坏。

她看了看4条鹿腿,发现自己可能只能吃掉两条,另外两条只能扔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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