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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穷追莫舍的十杰 食戟之全能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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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煜,疲倦了。

他深深地感受到,远月学园,真不愧是一所土豪学校,地盘真是大得离谱。

要晓得,突破之后的刘煜,身体素质是常人的20倍,他以50km/h的速度,行走在远月学园,这种速度,已经能够跟摩托车-相媲美了。

结果,他跑了两个小时,就是看不到边,看不到出口。

“不管了,走到哪就是哪。”

说完,停顿下来的刘煜,立马又起身了,嗖的一声,直朝前方而去,消失在宽阔的大路上。

鲜香、嫩滑。

品尝着肉嫩的羊肉串,立刻会感觉暖气洋洋,周身舒泰。

味,有点咸辣,但吃在嘴里,就是鲜嫩醇香,咸中带辣。手里拿着的羊肉串,既可以是街头的风味快餐,也可以是上席待客的美味佳肴。

尽管,羊肉串这种烧烤类的东西,通常都在冬季的时候,才能吃。

毕竟,在冬季常吃羊肉,不仅可以增加人体热量,抵御寒冷,而且还能增加消化酶,保护胃壁。

虽然目前是仲夏的季节,很热。但,同样是作为一名吃货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得上吃东西最重要了。

“嗯,那家小摊店的羊肉串,就是好吃。”

咬了咬羊肉串,这位走在大路上的美女,金铜色的眼瞳,紧紧缩着,犀利的双目,眯成一条缝,脸上是写着满足两个字。

嗖……

突然间,一个极快的身影,从她身边窜了过去。

“啊!”

奇快的速度,激起了一阵风,在她措手不及的时候,这股该死的妖风,却是将她的裙子,给迅速吹了起来。

顿时,那是一片好风景啊!

于是,惊叫之下,这位美女,赶紧捂住自己的裙子。

“嗯?有人?”

正在快速前进的刘煜,突然就止住脚步,赶紧回头望,结果,他呆住了。

“你看到了?”

“没有。”

“什么颜色的?”

“能有什么颜色,粉红色的呗。”刘煜,说道。

“好啊,你这混蛋,还敢说你没看到。”

这位美女,一下子就愣了,急得跺跺脚,双颊越来越绯红,她很想骂人,但又不知道该怎么骂,而且仔细想想,这似乎也不是刘煜的错。

都是那该死的风。

而这边的刘煜,则是心里暗叫不好。但是,空气之中,却是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很贪吃的刘煜,向来都是对美味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于是,他鼻子动了动,闻了闻。

最后,才发现,原来这香味,是从这位美女手里的羊肉串,散发出来的。

因此,二话不说的刘煜,直接伸手就抢了过来,嗖的一下,在人家的眼皮底下,迅速溜走了。

“啊?我的羊肉串。”

发呆的小林龙胆,当场懵逼了,她望着手上突然不见的羊肉串,呆了几秒钟,才清醒而来。

“该死的混蛋,快把我的羊肉串还给我。”

吼完,小林龙胆,追了上去。

我追你,你就跑,要是让我追到你,我就把你的……

咳咳,总而言之,此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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